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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体会】汪清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谈学习贯彻州纪委全会精神
来源:延边州纪委   编辑:延边州纪委01   发布时间:2018-04-02 15:40:15 关注 次

    州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对抓好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要求,贯彻落实好全会精神是全县各级纪检机关和广大纪检干部的首要政治任务,我们将紧密结合汪清实际,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
    (一)持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合力营造汪清风清气正的生态环境。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切实担负起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重大政治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民主集中制等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遵守党规党纪,强化政治担当,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严格请示报告制度,各级纪委每年要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工作,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报告,做到步调一致,令行禁止。加强党内政治生态建设。协助同级党委有针对性地、与时俱进地加强政治生态建设,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生活。要将选人用人情况作为日常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重点,动态更新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确保选人用人风清气正。
    (二)强化“两个责任”落实,提高管党治党能力水平。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密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拧紧管党治党责任链条。牵住主体责任“牛鼻子”,通过调研促责、会议述责、约谈督责、追究问责等方式,加强对全县各级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解决压力传导层层递减、责任链条逐级松动、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切实把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县纪委要自觉接受县委和州纪委的双重领导,加强对下级纪委和派驻机构的领导,抓好乡镇纪检干部选配工作,确保纪检干部专职专责。探索赋予乡镇(街道)纪检、派驻机构和干部相应监察职能,推动国家监察工作延伸到基层、责任落实在基层,切实担负起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
    (三)弛而不息狠刹“四风”问题,进一步巩固深化作风建设阶段性成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发扬钉钉子精神,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决不让“四风”反弹回潮。针对监督检查、巡视巡察、执纪审查等发现的共性问题,全面查找制度漏洞和体制机制障碍,有针对性地强化建章立制工作。同时,要加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从源头上防止“四风”问题发生。密切关注“四风”新动向,深挖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等问题,着力发现和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突出问题,扭住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一刻不松、寸步不让。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回头看”, 对公款吃喝、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大办婚丧喜庆、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保持高压态势。
    (四)以创新精神稳步推动改革工作,巩固深化派驻监督、政治巡察的震慑作用。对标省州纪委要求,有力有序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确保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落实。稳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认真做好人员转隶、内设机构、办公用房、人员融合、工作运行等各项工作,按时限高质量完成试点任务。要全面依法开展工作,全要素试用 12 种调查措施,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要加强业务培训,严格执行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全面提高履职能力,提高反腐败工作法治化水平。加强纪委派驻机构建设。推进派驻机构改革,统一规划,整体实施,通过新设、调整等方式,加强派驻机构建设,明确职能定位,完善工作机制,实现对县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深入开展巡察工作。协助县委加强对巡察工作的领导,把握政治巡察定位,落实好巡察工作规划,加强巡察工作规范化建设,统筹安排好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巡察,发挥好巡察利剑作用。
    (五)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巩固发展反腐败压倒性态势。始终把查办案件作为惩治腐败最有效的手段,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严惩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突出案件查办重点。聚焦“三大问题”,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严肃查处选人用人、审批监管、民生资金、征地拆迁、工程招投标等方面的腐败问题,突出查办一批有质量、有分量、有影响的案件,不断增强震慑遏制作用。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查处和纠正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问题,严肃查处贪污受贿、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问题,坚决查处“村匪”“村霸”和家族恶势力欺压百姓等问题,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
    (六)提高履职尽责能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打铁必须自身硬。我们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要求,切实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履职尽责能力,努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需要。加强队伍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好干部标准,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和培训力度,对业绩突出,勇于履职担责的纪检监察干部优先推荐到更加重要的领导岗位。加强干部培养。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深入开展党性教育,增强纪检监察干部党性观念、担当意识。要遵循规律干事,对党绝对忠诚,对事业负责,坚决克服不想监督、不敢监督问题。加强内部管理。纪检监察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完善自我监督机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带头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树立和维护好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以坚定的理想信念和铁的纪律,建设忠诚于党的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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